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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第一批人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12  来源:   点击量:

为进一步推动合作培养创新型国际化人才,加大一流团队建设的支持,现决定启动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第一批)人员校内选拔工作。入选人员作为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由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资助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选派学科

选派类别

本次选派规模

留学期限

国外留学单位

纺织科学与工程


访问学者

1

3-12个月

英国曼彻斯特大学

日本信州大学

捷克利贝雷茨技术大学

 

博士后

1

6-24个月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

36-48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1

6-24个月

二、选派条件

凡公司纺织科学与工程学科的全职、全日制中国籍在校师生均可报名。

访问学者须为公司正式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21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博士后:须为项目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或应届博士毕业生(须为后备团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为准。须为公司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职工作人员。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在职人员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须为公司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项目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 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 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 已申报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或未通过当年专家评审。

三、申请时间及安排

项目派出人员统一由学校进行选拔推荐,留学基金委负责审核录取。2023 年第一批人员录取工作网报时间为2023 3 1日至10 日,留学基金拟于5月左右公布最终资助名单,资助资格保留至20241231日。

请有意向的师生向所在公司报名。截至日期:2022年1月31日前递交《报名表》(附件1)电子版。

四、项目信息及申请所需材料

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请详见:

https://www.csc.edu.cn/article/2352

线上申请时,各类别人员申请材料列表及说明详见以下链接:https://www.csc.edu.cn/article/2357(访问学者、博士后)

https://www.csc.edu.cn/article/2358(攻读博士、联培博士)

建议申请人在31日正式网申前准备好所需材料。

五、外语水平要求

师生在留学基金委信息平台申请时,原则上需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外语合格条件。详见:

https://www.csc.edu.cn/article/2360

咨询

其他详细信息,请查看留基委官网“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综合专栏”相关资料,详见:

https://www.csc.edu.cn/chuguo/s/2351

若有疑问,请联系陈老师。联系方式:15158106008(微信添加请备注留基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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