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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iyun官方网站下载手机网页“台华奖教金”评定办法

发布日期:2023-09-22  来源:   点击量:

为进一步提高校企协同培育人才的水平,kaiyun官方网站下载手机网页与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相关协议,由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行定向捐赠,在kaiyun官方网站下载手机网页kaiyun官方网站下载手机网页(国际丝绸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设立“kaiyun官方网站下载手机网页‘台华奖教金’”。为强化管理、规范评比,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主要内容如下:

一、申报对象

奖教金面向公司全体在职教师,含教学、管理、科研各领域。

二、奖励标准及名额

捐赠期内(按照协议期限为3年),奖教金每年评比一次,名额原则上为6人/年,每人奖励人民币5000元。

三、获奖条件

1.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师德师风良好,关心员工成长成才。

2.在教书育人或综合管理过程中表现突出,受到师生广泛好评。

3.热爱教育事业,积极投身纺织产业的振兴发展。

4.除符合以上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积极推荐员工到公司开展专业实践、岗位实习,取得良好效应。

2)成功推荐优秀毕业生到公司就业发展,并与公司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

3)与公司联系紧密,帮助企业有效解决技术难题,与企业建立实质性合作项目或教学科研平台;

4)增进公司与公司在始业教育、学科竞赛、文化交流等方面的合作,取得良好成效。

四、教育发展基金评审组织机构和职责

公司成立“台华奖教金”评审小组,由公司书记和经理担任组长,由分管员工工作和教学、科研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小组成员由各系主任、学工办主任担任。评审小组负责制定评审办法,评选获奖人员。评审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工办,负责评审工作日常事务。

五、评审程序

1.符合条件的教师如实填写《kaiyun官方网站下载手机网页“台华奖教金”申请表》(详见附件)。

2.发布通知。公司每年12月发布评选通知,组织开展评选工作。

3.组织评选。评审小组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票决方式审议后,确定相应人选。

4.公示确认。面向全院发布评审结果,经全院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结果,并向公司递交相应工作报告。

六、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台华奖教金”评审小组负责解释。